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闻资讯     |      2024-05-09 17:50

  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电池铝箔坯料、六氟磷酸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铝晶粒细化剂和电池铝箔坯料属“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铝晶粒细化剂和电池铝箔坯料分别属“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范畴下的“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和“C3252铝压延加工业”。2021年公司开始布局新能源锂电池材料行业,在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投资建设六氟磷酸锂项目,2022年2月成立子公司赣州松辉投资建设PVDF项目。

  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滑,加上外部需求疲软、货币政策收紧、经济转型缓慢和通胀等影响,大宗商品承压严重,铝价整体呈现震荡波动走势。2023年我国铝材产量为6,303.4万吨,同比增长5.7%;我国未锻轧铝及铝材出口量为567.5万吨,同比下降13.9%(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总署)。作为铝加工材生产的重要添加剂,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消费量与铝加工产业的增速直接挂钩。长期来看,随着国家扩大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以高端铝板带和大型工业铝型材为代表的新兴市场铝材需求增速将提高。得益于新能源汽车、高铁、船舶、航空等高端应用领域的发展以及“以铝代钢、以铝替木、以铝节铜”产业政策的不断深化实施,中国铝材产量仍将呈增长态势,铝工业对铝晶粒细化剂的需求量也仍保持增长,预计到2024年,我国铝晶粒细化剂消费量将达18.7万吨(数据来源:广东省铝镁轻金属材料产学研战略联盟-铝加工及铝晶粒细化剂市场概况与前瞻)。

  铝工业高速发展,特别是高端铝材对铝晶粒细化剂和高端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钛、铝锰、铝钒、铝铌合金等)将提出更高技术要求,将带动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行业逐渐向颗粒团直径更小、形核能力更强、纯净程度更高、晶核扩散速度更快的趋势发展。随着双碳、双控政策的提出,新能源、清洁能源及轻量化的概念进一步推广,在传统用铝的基础上,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站及组件、5G基站及储能装置、高端装备制造以及航空航天PG电子、军工、轨道交通等行业基于强度和减重、成本等要求对高端铝产品使用规模不断扩大,高端铝材将成为未来主要增长市场,作为铝材生产重要添加剂,高性能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的使用比例也将随之提高。

  近几年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国内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制造商纷纷通过降价抢占市场,扩大生产量与销售量,导致铝晶粒细化剂行业整体毛利率较大幅度下降,一部分规模较小、生产成本较高、产品质量较差、财务能力较差的厂商将逐步退出市场。但作为头部企业,在此过程中会带来因竞争而导致的阵痛,头部企业不得不参与到价格战行列而导致毛利大幅下降,但随着竞争的加剧,部分竞争实力较差的企业会逐步退出,行业集中度将得到一定的提升,同时将带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装备进步。

  铝晶粒细化剂直接应用于铝材制造加工,其产品质量直接影响成型后铝材性能,铝晶粒细化剂按其功能可分为四个高低等级,等级不同,其用途和售价也不同:第一类专用于航空航天用铝板、PS版、CTP版、罐料、电子铝箔的生产;第二类主要是轨道交通用铝材、普通装饰用铝板、普通包装用铝箔、汽车铝板类产品;第三类用于建筑铝型材;第四类用于铸造铝材。目前,英国LSM、美国KBAlloys、荷兰KBM及深圳新星为高端(即有能力生产第一类、第二类产品)铝晶粒细化剂主要生产厂商。目前国内主要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企业包括深圳新星、立中集团、宝武镁业、江西永特合金有限公司、湖南金联星冶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等几家。

  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厂家如英国的LSM、美国的KBAlloys、荷兰的KBM以及中国的深圳新星,基本代表了目前行业内领先技术水平。从铝材最终应用领域来看,航空航天用铝板、PS版、CTP版、罐料、电子铝箔对铝材性能要求最高,轨道交通、普通装饰、普通包装及汽车用铝箔、铝板的要求次之,而以上专用铝材生产加工所需铝晶粒细化剂基本由上述四家企业生产。

  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愿景,即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将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标准统一、兼容互通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发展趋势,拉动了上游锂电池材料的需求增长。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年快速发展,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锂电产业的发展。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相比前两年爆发式的增长,2023年增速有所放缓。2023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延续增长态势,根据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锂电池总产量超过940GWh,同比增长25%,其中消费型、动力型、储能型锂电池产量分别为80GWh、675GWh、185GWh。(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中国六氟磷酸锂(LiPF)行业发展(2024年)》,2023年全球六氟磷酸锂出货量增长26.1%达到16.9万吨,但是由于六氟磷酸锂价格大幅下跌,市场规模仅为194.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53.7%。展望未来,EVTank预计全球六氟磷酸锂的需求量在2030年将达到70万吨。

  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厂商及锂电池厂商纷纷加速产能扩张,锂电池材料头部厂商纷纷扩产,由于头部厂商具有扩产的资金和技术等优势,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随着扩产项目的纷纷落地,产能逐步释放,供需状况逐渐发生变化,六氟磷酸锂等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价格大幅回落下降,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将由供应能力转向技术和成本竞争,具备完整产业链、技术和规模优势、成本控制能力的企业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落后产能将持续出清,整体市场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国内六氟磷酸锂生产企业较为集中,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多氟多、胜华新材、永太科技、天赐材料、巨化股份、杉杉股份、天际股份等企业。公司自2021年开始建设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目前已建成了年产能达5,800吨的六氟磷酸锂生产线,产品质量好且稳定,主要应用客户有天赐材料、杉杉股份、法恩莱特、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企业。

  作为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材料六氟磷酸锂,纯度是直接影响其性能的重要指标,因此生产六氟磷酸锂对原材料氟化锂、氢氟酸的纯度要求极高。由于六氟磷酸锂本身极易吸潮分解,制造工艺技术壁垒较高,因此对设备及工艺要求苛刻。六氟磷酸锂生产工艺涉及低温、高温、真空、耐腐、安全以及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六氟磷酸锂项目存在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等特点,生产六氟磷酸锂需要有成熟的工艺技术且对原材料纯度要求极高。目前国内大规模工业生产六氟磷酸锂主要采用氢氟酸溶剂法。公司六氟磷酸锂技术来源于目前已工业化生产的成熟技术氢氟酸溶剂法,生产工艺具有成熟、安全、环保的特点;参股公司汇凯化工生产的高纯无水氟化氢能够保证六氟磷酸锂产品质量更优,同时得益于公司完整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能够用于铝晶粒细化剂原材料制造,解决了行业环保难题。目前公司六氟磷酸锂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随着资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全球掀起了新能源,新能源产业也被我国列为五大新兴战略之首,清洁、高效的化学电源必将更快、更大规模的增长;新能源汽车等交通工具正在成为动力电池爆发性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电池铝箔作为动力电池的集电器,可大幅度降低正负极材料和集流之间的接触电阻,提高两者之间的附着能力,从而显著提升新动力电池的续航能力。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的增长,为铝加工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将钠离子、固态锂离子电池、液态金属电池、百兆瓦级液流电池等技术路线作为“十四五”储能行业技术装备攻关重点方向。新型储能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未来将得到长足发展。

  作为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的重要原材料之一,电池铝箔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打开。GGII预计到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2030年有望达到3,000GWh,加上储能市场以及细分领域的电动化,钠离子电池未来的市场化,将带动电池铝箔的需求量提升,进而带动电池铝箔坯料的需求增长。

  电池铝箔技术壁垒较高,扩产周期和认证周期也相对较长。电池铝箔作为电池集流体要求具有较低的粗糙度、更好的导电性、拉伸强度、伸长率,此外对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也有较高的要求。由于电池铝箔对性能要求更高,故生产电池铝箔的企业良率大多数不高。

  目前公司生产的铝箔坯料铸轧卷,已和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试制,产品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电池铝箔坯料的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电池铝箔行业技术壁垒较高,轧制精度要求严苛,新进入者面临技术、良品率、设备、认证等壁垒。目前国内主要电池铝箔生产企业有南山铝业、鼎胜新材、云南铝业、常铝股份、华北铝业、华峰铝业、厦顺铝箔等。未来,受制于成本和技术差距,一些中小厂商将在市场价格周期波动中将逐渐被出清,市场份额将进一步集中在头部铝箔企业。2023年公司电池铝箔坯料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边建设边投产),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产(铸轧)产能为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为验证项目铸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设备性能的稳定性,保证后续冷轧产品质量,公司先进行了铝箔坯料铸轧卷在单零、双零铝箔、药箔、空调箔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铸轧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客户认可后,开始与下游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产品加工试制,目前加工试制的电池箔坯料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项目冷精轧生产线的投产奠定了基础。

  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等合金材料及锂电池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制造,建成了从化工原材料到合金产品的产业链,产业链环节涉及氟化工原料制造(无水氟化氢、氟化锂、六氟磷酸锂、PVDF、氟化盐系列产品)及合金产品制造(铝晶粒细化剂、铝硼、铝钛、铝锰、电池铝箔坯料等合金)。公司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系铝合金材加工过程中所添加的金属及非金属新材料,为铝合金材加工制造商提供优质的新型添加材料。同时公司利用产业链优势,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契机,发展新能源材料产业,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铝晶粒细化剂(铝钛硼、铝钛碳)及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铁、铝锰等合金)作为铝材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军工、航海、汽车等各种领域用的铝材制造加工。通过添加细化铝坯锭结晶颗粒,可以确保加工成型后的铝材具有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通过添加不同的铝中间合金产品,可以有效提升被加工铝材的特定性能。公司目前系全球头部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主要为国内大型铝加工企业提供稳定的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目前公司在洛阳厂区有6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及3万吨/年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铁、铝锰等合金)生产产能。

  氟盐材料包括氟钛酸钾、氟硼酸钾,该材料系铝晶粒细化剂主要原材料。氟盐作为生产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重要原材料,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品质与质量,为全面把控公司产品质量、保障产品品质,公司在江西省全南县投资建设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主营氟盐产品,该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完全满足了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生产所需,在满足自我需求的同时向市场销售,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氢氟酸系氟盐制造主要原材料,氢氟酸占氟盐材料生产总成本比例高,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终端产品毛利影响较大。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终端产品毛利率,2018年公司增资汇凯化工,持有其30%股权,汇凯化工主营氢氟酸产品,目前无水氟化氢年产能为5万吨,基本实现满产满销。2023年汇凯化工无水氢氟酸产量为5.49万吨,销量为5.5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2,077.15万元,净利润为376.9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汇凯化工的投资收益合计为2,106.65万元,投资收益率为70.22%。

  2021年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锂电池原材料六氟磷酸锂,在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吨中试生产线吨生产线月达到投产运行状态PG电子。为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生产配套原材料需要,2022年子公司松岩新能源规划建设年产500吨氟化锂中试生产线。报告期内,氟化锂生产线已实现生产,产品质量合格,可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部分配套原材料需要,降低生产成本。

  2022年2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氟化锂、PVDF等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赣州松辉已完成非化工区域厂房基础工程建设和装修;完成了年产5,000吨R152a项目能评、环评和安评手续;完成了年产5,000吨R152a生产设备的采购及厂房主体工程施工、生产线设备和管路仪表安装,预计2024年6月达到调试试生产状态。

  六氟磷酸锂、氟化锂、PVDF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布局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产(铸轧)产能为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为验证项目铸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设备性能的稳定性,保证后续冷轧产品质量,公司先进行了铝箔坯料铸轧卷在单零、双零铝箔、药箔、空调箔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铸轧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客户认可后,开始与下游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产品加工试制,目前加工试制的电池箔坯料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项目冷精轧生产线的投产奠定了基础。

  该项目主要为电池铝箔生产制造商配套优质铝箔坯料,随着新能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对于电池铝箔的需求量增加,公司将利用在铝合金材料熔体净化、晶粒细化等领域技术优势,建设高质量的电池铝箔坯料生产线。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锭、氢氟酸、氯化钾、钛精矿、硼砂、氟化锂、五氯化磷等。公司实行“订单+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确保供货及时。销售部接到订单后,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仓库部根据原料库存情况,填写采购申请单,由采购部向供应商询价、下单;原料到货后,入库前需经过检测,仓库部门入库,填写入库单;财务部审核单证齐全后根据账期付款。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按照订单要求确定产品生产数量、生产计划,安排各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及销售经验,进行少量备货生产。公司长期专注于开发铝晶粒细化剂市场,与国内主要的铝材加工厂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对下游市场的需求以及行业竞争对手信息有着较为准确的掌握。

  公司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经销”销售模式,六氟磷酸锂和电池铝箔坯料采用直销销售模式。销售部获取客户订单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单,仓库、采购、生产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采购、生产,完工后交付客户。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根据“订单日铝锭采购价+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并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度以及合作关系等要素给予不同的信用期,平均约2个月信用期。六氟磷酸锂根据订单日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销售价格,目前长期合作大客户给予2个月信用账期,小客户采用预收款结算方式。铝箔坯料根据“铝锭月均价+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铝箔坯料铸轧卷平均约1个月信用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有6万吨/年的铝晶粒细化剂及3万吨/年的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铁、铝锰等合金)生产产能。公司具备自主研发制造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关键生产设备电磁感应炉、连轧机的能力,自主研发的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所生产的铝晶粒细化剂的各项技术指标领先。此外,公司负责起草了《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和《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等行业标准。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建有经政府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铝镁钛合金材料(新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铝镁钛轻合金材料工程实验室、深圳市铝镁合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建设有5,800吨/年的六氟磷酸锂生产产能,产品工艺技术成熟,产品质量达到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公司与天赐材料、杉杉股份、法恩莱特、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等锂离子电解液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为下游企业提供优质产品。

  公司参股公司汇凯化工建有年产5万吨的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同时公司规划在江西建设六氟磷酸锂原材料氟化锂项目,能够为六氟磷酸锂提供充足的原材料氢氟酸和氟化锂,有利于提高原材料质量和控制生产成本。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1吨会产生6吨左右的废酸(氢氟酸和盐酸的混合酸),该种废酸可以用于公司产业链环节原材料氟盐的生产,能够降低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成本,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较强的协同效应。

  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西省瞪羚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江西名牌产品、江西省赣出精品称号,建有江西省氟精细化工技术创新中心、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赣州市氟精细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赣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赣州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等科研平台。

  截至报告期末,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10条铸轧生产线条冷轧生产线万吨铸轧生产线万吨铸轧生产线月全部投产并销售;三期5万吨铸轧生产线条冷轧生产线月投产。公司利用在铝合金材料熔体净化、晶粒细化等领域技术优势,建设高质量的电池铝箔坯料生产线,通过工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良率。

  子公司洛阳新星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河南省铝基轻合金冶金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洛阳市轻合金冶金辅料企业研发中心、洛阳市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92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营业成本150,531.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43.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55.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2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采取现金分红应满足“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条件。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1,430,038.7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7,276,508.9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条件规定如下:(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总资产的20%。(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基于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的业绩水平及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满足公司后期的各项经营性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提出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参股公司汇凯化工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汇凯化工拟以其工业用地、在建工程、专利和设备进行抵押担保,公司拟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工申请银行借款10,000万元的3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汇凯化工其他自然人股东拟对汇凯化工本次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汇凯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汇凯化工因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汇凯化工拟以其工业用地、在建工程、专利和设备进行抵押担保,公司拟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工向银行申请借款10,000万元的3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汇凯化工其他自然人股东杨吉林、张裕生、谢小玲、刘娜、张国祥、曾志英、钟威、刘峰拟对汇凯化工本次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30%,自然人杨吉林、张裕生、谢小玲、刘娜、张国祥、曾志英、钟威、刘峰分别持股23.4%、20.6%、7%、6%、5%、4%、3%、1%。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对参股公司汇凯化工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按投资比例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汇凯化工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汇凯化工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借款的3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汇凯化工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或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12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7%;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88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8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议案1、3-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24年5月13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92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43.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55.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340.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2%。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PG电子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等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间向各商业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不超过合计人民币3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项下办理各种单项授信业务,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各类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1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0.5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公司申请授信6.0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2024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8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参股公司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凯化工”)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汇凯化工拟以其工业用地、在建工程、专利和设备进行抵押担保,公司拟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工向银行申请借款10,000万元的3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汇凯化工其他自然人股东杨吉林、张裕生、谢小玲、刘娜、张国祥、曾志英、钟威、刘峰拟对汇凯化工本次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肖长清先生、姜波先生、李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529.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4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